新高考改革后,不分文理科,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 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
"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1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
可以理解为以前一个学校一个志愿,现在在学校内相近专业单独拿出来成一个志愿,然后调剂通常也是在这个专业组内调剂。
“院校专业组”的设计,满足了高校提出的对专业报考所设定的科目要求,也关注了学生类别划分的科目组特性,把科目作为招生专业分类的基本依据。
同时,"院校专业组”不是严格的学科或学科大类的划分,这也为高校设计有自身特点的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如实验班模式、通识教育、大类培养等)留有充分的空间。
高校可以通过设置"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连接特定目标的高中学生,并打通学生未来的学术发展,高中学生也可以通过自身的选考科目组合对接高校的“院校专业组"以及所包含的专业。
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利于维护学校招生自主权,还可以保证考生的选择权,又尽可能避免考生因身体等原因受限于某专业而被退档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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