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华侨大学除招收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金门籍、马祖籍)考生外,.也招收侨眷子女和其他考生。该校的“预科班”只限招有“三侨一台”特征并有填报“预科班”志愿的考生。
14 .高等学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 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 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 分。
预科班、民族班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应安排在各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的批次内进行。
福建省属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后期征求志愿时填报,考生6 月底填报志愿时误填报预科班志愿的均视为无效志愿。
15 .符合照顾政策的教师子女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师范类专业的,可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6 .符合照顾政策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子女,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医学院校的,可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7 .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高等学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 分的照顾。
18 .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 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 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
19 .享受政策照顾的“体育优胜者”或“文艺获奖者”考生,报考体育或音乐类专业的,在体育或音乐类专业录取时不享受照顾。但兼报理工或文史类专业的,在理工或文史类专业录取时可享受照顾。
20 .今年照顾政策仍分为两类,一类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除个别院校另有规定外,如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的照顾政策,另一类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对享受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时,应特别注意选择报考院校。考生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当地高招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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