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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陕西成考、专升本招生工作办法公布

所在地区:陕西省   时间:2009-03-25  【加入收藏夹】【举报】【关闭

为做好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下达后,省招办按照类别编制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考手册》向考生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09年普通高职(专科)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及格;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且成绩合格。 三、报名办法 (一)各生源学校必须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3月13日前持介绍信到学校所在市(区)招办领取《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考资审表》(简称“报考资审表”)、《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信息卡》(简称“报名信息卡”)和征订的《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考手册》。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3月14日至18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招办(或教务处,下同)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涂《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的相关内容,并在学校招办的指导下,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专业学科门类,选报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统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在志愿表上可依次填报6个志愿。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必须填涂准确,因涂写错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由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三)各生源学校3月23日前组织考生,并携带《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报名考务费,到所在市(区)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普通高校联合办学各教学点考生的资格审查,由所挂靠的普通高校负责;各教学点考生统一到所挂靠的普通高校招办报名;如果教学点与所挂靠的普通高校不在同一市(区),则由该教学点到所在市(区)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四)市(区)招办采用光电阅读机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现场数码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现场合成,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卡所填涂内容的报名信息校对表,经考生本人核查无误后确认签名。 (五)报名考务费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评卷及登分 (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 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时间 4月11日 9∶00—11∶30 大学英语 14∶30—17∶00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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