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1.明确疫情防控责任。目前我省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输入面临严峻形势。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点分散,大部分考生需异地赴考,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面临复杂严峻的特殊形势。各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主考院校”)肩负着特殊时期的特殊使命,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高校招生工作要求,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切实织密织牢考试期间校园疫情防护网,做好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职业技能测试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主考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起主管责任,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将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纳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重点,主动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为主考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主考院校要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制定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考点考场、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落到实处。考试之前,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来自重点地区或境外返回、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要进行重点筛查,要求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进入校园(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对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制定考试期间突发疫情防控预案,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主考院校要将承担职业技能测试任务的合作院校疫情防控和考试安排纳入统一管理,并指导督促合作院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主考院校制定的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报我厅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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