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红英)广东日前公布的《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广东将力争用3至4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全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提出,要在生源偏少的地区积极探索联村办学模式,集中力量办好乡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到2011年,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以上城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其余地区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同时,全省将在2010年底前通过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具体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力争到2010年,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推动教师在校际、区域间合理流动。
广东还要求,各地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或由初中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普通高中学校。
同时,广东省要求,地级以上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福建高考招生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