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按照院校征集计划1:1的比例对院校进行投档,其中,军检院校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公安院校和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提前批各类别征集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若有院校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退档造成计划缺额,省招生办将视具体情况对院校缺额专业按征集志愿进行补档。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招生章程,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考试成绩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二)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提前批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信息无效。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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