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元前211年统一中国的秦王朝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为适应政治上大一统和文化管理上一体化的需要,曾设有专门管理音乐的官署——乐府。刘邦建立的西汉政权,也扩大了乐府的机构和职能。当时政府非常重视民间俗乐,令乐府四出收集“赵、代、秦、楚之讴”,兼收并蓄西域、北狄等边远民族的音乐。在广泛收集各地民歌的基础上,以音乐家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对此进行整理、加工、填词改编,以供宫中祭祀、宴乐之用。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收集的民歌计134首,另有可能附有乐谱的“周谣歌诗声曲折”及“河南周歌诗声曲折”各75篇。
在汉魏时期,宫廷引进了不少民间歌舞和百戏。其中有汉高祖命乐工向?人学来的以“猛锐”见称的《巴渝舞》;最初表演鸿门宴上“项庄舞剑,项伯以衣袖鬲之”保护汉高祖的故事,后演变成舞时用巾象征项伯衣袖的“巾舞”;由女性穿白色?布舞衣以长袖为舞的“白?舞”;以及手执?鼓,且歌且舞的“?舞”;舞者在盘鼓上及旁边歌舞的“盘舞”等等。百戏则是各种杂耍技艺的总称,包括了如同现在舞龙灯等的“鱼龙曼延”,以及种种杂技魔术。
两晋南北朝期间,战乱频繁,朝代更迭,随同社会的动荡变异、民族迁移的交往扩大,外族、外域的音乐文化同中原音乐文化产生了广泛交流,在音乐史上成为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其中清商乐是秦汉传统音乐的余脉,曹魏政权始设清商署,实为乐府变体。晋室东渡后,这些“中原旧曲”与南方音乐互为交流,使清商乐成为包括前朝传下来的相和歌、鼓吹曲,以及江南吴歌、荆楚西声的总称,是当时南方乐府民歌的代表。北朝民歌的歌词多保存在乐府诗集的《梁鼓角横吹曲》中,题材远比南方民歌广泛,大多反映战争及人民的苦难,为北方的芜、鲜卑及汉族人创作。《木兰辞》是北方民歌中最杰出的作品,热情歌唱了代父从军的女英雄花木兰。北魏时鲜卑族统治者在宫中常命宫女歌唱“真人代歌”,又称“北歌”。“上述祖宗开墓之所由,下及群臣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晨昏歌之”(《魏书?乐志》)。这种类似民族史诗的民歌用丝竹伴奏,也有用箫鼓的,是鼓吹乐的一种,梁陈时流行于南方,称之为“代北”。
隋唐时南北重新统一,社会安定及经济的繁荣,为音乐艺术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唐代统治者在文化上较少保守思想,广泛吸收外来音乐文化,兼容并蓄,更使音乐达到了一个发展高峰。
在这一历史时期内,诗歌被入乐演唱的著名歌曲中,文学与音乐的融合成为中国古典音乐发展的一个特征。李白的《关山月》、杜甫的《清明》、刘禹锡的《竹枝歌》、王之焕的《凉州词》、王维的《阳关曲》、《陇头吟》、柳宗元的《渔翁》等。有的作为民歌在民间长期流传,有的则被琴家所吸收,以琴歌形式被保存了下来。其中尤以王维为送一位西出阳关服役的友人而作的七言绝句《阳关曲》,因以情景交融手法抒写了依依惜别的哀怨情绪,成为当时及以后人们送别朋友经常演唱的一首歌曲。
宋代,都市经济逐渐繁荣,市民阶层日益扩大。社会音乐活动的重心由宫廷走向世俗。北宋已出现了市民音乐活动场所“勾栏”、“游棚”。适合于市民和文人趣味的诸如词调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得到了尤为迅速的发展。
宋代同样是我国音乐与文学交融的重要历史阶段。宋代是词体歌曲创作的黄金时代,人们常用词调多达八百多首,其曲调一部分来源于传统及当代流行的民歌、小曲,如《忆江南》、《柳青娘》等;另一部分来自唐代歌舞大曲的部分段落,如《阳关引》、《倾杯序》、《水调歌头》、《声声慢》、《调笑令》等;以及少数民族和外来音乐,像《菩萨蛮》、《苏慕遮》等。宋代文人创作的词曲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按题材风格可大致分为婉约派与豪放派两类。婉约派的词内容多为男女相思离别之情的抒发,风格纤弱柔婉,讲究音律与曲调的配合,以与音乐关系密切的词人柳永、周邦彦为代表。豪放派词曲开拓了词的表现内容,打破了过于严格的音律束缚,风格雄健粗犷,发韧于北宋的苏轼,继之以靖康之难之后的一批南宋爱国词人如辛弃疾、陈亮、张寿祥、岳飞等。宋人俞之豹在《吹剑录》中曾将两派词风作了形象比较:“柳郎中(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苏轼)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
宋代有一部分懂得音乐的词人也常自己创作新的词牌曲调,这种新创的歌曲称为“自度曲”。南宋的姜夔是自度曲最有代表性的作者。他作有自度曲《扬州慢》、《杏花天影》等十四首,载于《白石道人歌曲》,并注有“俗字谱”(古工尺谱),是宋代词调音乐的珍贵遗产。姜夔的自度曲词乐浑然一体,风格委婉抒情、清新典雅;在旋法、结构、调式、转调等技巧处理上精致细腻;他的作品多用七声音阶,四度与七度音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常引用升高的商、徵或宫等变化音。从而使曲调赋予一种独特而又深远的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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