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批常规志愿投档时,在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院校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本科批的模拟投档比例:省属高校一般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正式投档比例:省属高校的比例原则上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0%,部属及省外高校原则上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
高职(专科)批的正式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
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投档,招生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档案后提交预录取意见,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民族班等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招生院校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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