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福建省报名点公告
根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在福建省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9日至31日(周三至周五)为厦门报名点现场正式确认时间;3月30日至31日(周四、周五)为福州报名点现场正式确认时间。接待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现场确认地点
福州报名点: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光禄坊103号2号楼5层,原福州市教育学院内,邮政编码:350001。
厦门报名点: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三中旁边,邮编:361006。
4.报名方式
2018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我省各报名点不受理委托报名确认,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进行现场电子拍照)。考生本人在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时,须缴考生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正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高中毕业证书及最后一学期的成绩单)、身份证件副本(以上材料同时带备正本用以核对,其中学历证明和成绩单要收取正本,一经报名,所有收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退还),并缴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持外国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书(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
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试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全国联招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③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校确定,考生本人应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④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内容。
6.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7日至19日;领取准考证地址: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光禄坊103号2号楼5层,原福州市教育学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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