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分设A、B两段。A段为统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录取时只平行投档一轮次,如果投档后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院校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落选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征求志愿”。B段为具有特殊报考条件的学校及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采用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时,考生所选A、B、C、D等志愿,它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即改以往的“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高考录取时,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进行依次检索。与以往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相比,“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每个志愿都是第一志愿,相当于考生一次就选择了若干个第一志愿,扩大了选择范围,使考生拥有了更多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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