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招录取
即将开始
2021届考生们怀着迫切的心情
等待最终录取结果
志愿填报结束后
各位考生还有一个
重要信息需要关注
就是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状态
时刻关注自己的动态
录取状态查询时间
1
录取状态查询
强基计划 7月10日
艺术本科A梯度志愿 7月11日
本科提前批 7月14日
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 7月14日
体育本科批 7月14日
艺术本科B 7月22日
本科普通批 7月22日
技能高考本科批 7月29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 8月6日
艺术高职高专批 8月6日
体育高职高专批 8月6日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 8月6日
高职高专普通批 8月16日
2
征集
省招办每次于征集志愿前一天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cn)公布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和计划数,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如下:
本科提前批 7月16日 8:00—17:00
艺术本科A梯度志愿 7月16日 8:00—17:00
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 7月16日 8:00—17:00
体育本科批 7月16日 8:00—17:00
本科普通批(第一次) 7月27日 8:00—7月28日 12:00
艺术本科B 7月27日 8:00—7月28日 12:00
本科普通批(第二次) 8月1日 8:00—17:00
技能高考本科批 8月1日 8:00—17:00
高职高专提前批 8月8日 8:00—17:00
艺术高职高专批 8月8日 8:00—17:00
体育高职高专批 8月8日 8:00—17:00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 8月8日 8:00—17:00
高职高专普通批 8月19日 8:00—17:00
录取状态查询网址
1. 湖北招生信息网:
http://zsxx.e21.cn
2. 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
3. 鄂汇办手机 APP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免费查询
录取期间咨询方式
(网络平台)
1. 湖北招生信息网:
http://zsxx.e21.cn
2. 部分高校官网
3. 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电子档案运行的几种状态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6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所填报的批次还没开始投档,或者是考生的档案不符合投档条件未被投出,或者是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
(4)“院校预退”: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院校预录”:表示院校准备拟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表示考生网上录取信息经省招办录检通过。
今天
教育部发布高招预警
全文如下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等待录取信息的紧张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教育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录取分数要求的,才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避免上当受骗。
以下是常见的诈骗形式和典型案例。
谎称“花钱可买大学名额”
【案例】2020年5月30日,受害人陈某某在某网站上认识一名叫陆某超的男子,该男子称能帮助受害人的孩子录取到更好的学校。通过网上多次联系,陈某某相信了陆某超的谎言。之后,陈某某陆续向陆某超支付7.8万元,结果不但没有录取,反而人财两空。10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陆某超抓获。
【提醒】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低分高录”“补录”等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蛊惑,以致上当受骗。
故意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案例】谢某因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关系找到刘某为其办理某知名X大学入学事宜。刘某表示通过第三方途径交纳48.5万元便可进入X大学商学院。9月中旬,刘某将X大学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录取通知书交给谢某,并称实际入读的是X大学商学院,通知书是学校怕影响不好做的幌子。谢某在刘某陪同下到X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向工作人员交纳学费等5.2万元,后发现就读的是短期培训班遂退学。刘某拒绝退钱,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
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并不一样。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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