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涉考(密)人员监督管理
细化和明确重点岗位的职责,采取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等措施,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对涉考(密)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加强对试卷流转过程的双岗或多岗监督,试卷交接必须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进行无缝对接。
(一)凡是与当次高考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相关联的人员(含试卷押运、监考、考务人员、考生)都属于涉考(密)人员。涉考(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招生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经考前培训、考核合格;未发生过考试工作事故或过失行为;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人。
(二)教育行政部门由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运行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与考区招办负责人、考点主考共同负责对本考区(点)招生考试涉密人员的选聘、考核、管理,对本考区(点)招生考试涉密人员的考前警示教育,抓好本单位回避制度的落实。
(三)强化涉考(密)人员的责任。层层、人人签订责任书,政府对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点及相关工作人员、考点对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逐层签订考纪责任书。涉考(密)人员逐一签订安全保密保证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惩治失职渎职行为。强化涉考(密)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对不负责、不尽责、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失密、泄密等严重后果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追查到底,并交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试卷保管、分发场所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实行回放查看、报告制度。完善考点监控室工作要求,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整个监控情况做监督,填写监督情况记录。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必须由纪检监察、招考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组成。监控录像由纪检监察部门即时回放并填写《高考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进出场所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保密室监控录像每隔6小时进行回放查看(每天4次:0点、6点、12点、18点);在试卷分发场所完成试卷分发工作后,立即对分发全过程做回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各种视频监控资料不得由任务执行者回放、审看。试卷管理和考试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禁涉考(密)人员工作期间饮酒。
十、考风考纪管理
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相结合,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舞弊行为及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一)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井然有序。在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的基础上,强化技术防范,人防、技防、物防并举,严防、严管、严打并重。严查、严控违禁物品、作弊器材流入考场;严查替考、冒名考试等行为;严防群体性违规事件发生。
(二)加大对个别考风考纪薄弱地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采取增派巡视员和考务管理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并提前进驻等措施,切实加强考风考纪。
考试期间,监考员不得自行离开考场,确因特殊情况须走出考场或报告有关考务事项的,监考员要走近并面对视频监控镜头举手或向楼道值班人员招手示意,视频监控员或楼道值班人员立即向考务管理人员报告,即刻派遣流动监考员接替或转报反映的问题。
(三)开展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对互联网高考有害信息的监控,发现有害信息及时上报。
(四)考前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十一、视频巡查和监控
考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建立和完善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考试期间,省、市州、考区、考点都要启动联调考务指挥平台和标准化考场系统,实施视频监控和巡查。组成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视频监控组(4-6人)。各考点视频监控组在考务管理平台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对试卷运行全过程及各考场考试情况进行监控,从考生进场、试卷发放检查开始,直至考试结束考生离场、答卷回收时段全程录像。
每个考点至少配备1名系统管理员、3名以上视频监考员,负责技术保障和视频监考工作。
视频监控室内必须安装1部固定电话,由视频监控员负责接听并及时将上级监控部门发现、指出的问题向值班领导汇报,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一)考前,系统管理员做好考务平台管理系统设备的检查、调试、安装和初始化工作,调整网上巡查系统的监控范围,与上级考试管理机构连通测试网络图像传送;考试期间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向主考报告并做好记录。每天的考试全部结束以后,系统管理员对当天的监控录像做一次备份,由主考、副主考、系统管理员签字后封存(保存至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
(二)考试期间,视频监考员在考点视频监考室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通过网上巡查系统严密观察各考场图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考报告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整监控系统、监控范围;严守工作纪律和视频监考室内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系统管理员、视频监考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将考点的系统设置情况和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外传。
(三)考试全部结束后,对录像资料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级核查、逐级把关、逐级负责。6月16日前考区将录像资料按科目、考场分类存储,报管辖区市、州招考办(青海油田交省考试管理中心信息技术处),做好回放审查和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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