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考试即将到来,同学们肯定很关心关于高考的各种考试经验,福建高考网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剧本创作实务:题材的来源与取舍的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节:引起写戏的动机与题材的来源
剧作家最初会想要写一出戏的原因,可以是各色各样的情形。有的是碰到现成的人物故事,有的源于一个意念,或是基于美学实践上的尝试与重现,情形不一而足。通常的情形是剧作家第一出的作品,往往带有自传的成份。
题材的形式也是各色各样的。一般而言牵涉到人物的经历遭遇,不论是新闻、或是历史、传记、个人的记忆都能成为写戏的题材。这类形式的题材也最容易取得,在后续工作上也最省事,因为人物、事件、情境等都是现成的。在某些特殊的场合,过去的经典剧作,或是剧作家本人自己撰写的人物故事大纲等,也都能成为一出戏最初工作的对象。
每个题材的潜力并不都是一样的。一部伟大的作品,题材的因素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古希腊最有名的悲剧之一《伊底帕斯王》*,若是换成〔弒父娶母〕以外的情节故事,几乎是令人无法想象的。
另一方面,可以入戏的题材,也有一些通常的考量因素。在多数的情形下若是不符合这些条件或标准,写出来的效果不仅要大打折扣,甚至于无法保证完工。
*《伊底帕斯王》可参考黄毓秀的中译本。收在《希腊悲剧》,黄毓秀/曾珍珍合译,书林书店,民国73年。后者尚包括《阿卡曼侬》及《米蒂亚》等希腊悲剧剧本。
第二节:「可能性」与「盖然性」
古典理论学者认为一出良好的戏剧,它的故事情节必须要能满足「可能性与盖然性」*的要求。
一层意义是说如果它超出「可能性与盖然性」的范围之外,换言之让人一接触便觉得太离谱、在真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或是违反了显而易见的常识原则,这样的题材便不值得创作。
但话说回来,俗语说「看戏的人是傻子」,行话说欣赏戏剧本身就是「心甘情愿信以为真」;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只要让观众觉得这样的「离谱」是有趣、有意义、甚至是整出戏的架构不可或缺的部份,而愿意继续看下去,这样的题材也具有创作的价值,这在现代戏剧中是十分常见的。
另一层意义是说戏剧的本质并非只是单纯的仿真真实,而是能表现生活具有「可能性与盖然性」的面貌。换句话说生活可能只是特殊的单一事件,而戏剧的内容则可以是具有普遍性,是能「放诸四海」皆准的。
这样讲起来「可能性与盖然性」的标准似乎还是有些抽象、不够具体,但是当一个剧作者翻开每日报纸的新闻,很容易便能辨认出什么东西值得写,而什么东西又不值得写。比如政治新闻每天变一个样子,属于孤立事件缺少普遍性,犯罪新闻陈义过低会引起不良示范,交通意外千篇一律,婚外情通常只与当事人家庭有关,都不具有写作的价值。然而某些社会新闻或是当事人的自述经历或回忆,由于当事人与妳我具有相同的心理基础,或是人物遭遇与族群记忆有关,这类题材便十分具有创作的价值。
剧本创作并没有教条式的标准,而创作者在拿捏题材的取舍时,除了本身强烈的创作欲外,若是也能考虑将来剧本上演(或上映)对观赏者本身的意义,也不失为一个简单的判断依据。
*有关「可能性」与「盖然性」,可参考《诗学笺注》第九章,亚里斯多德着,姚一苇译注,国立编译馆出版,台湾中华书局印行,民国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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